第(3/3)页 他想着,她今天就要到了,打了饭带回来,等她来了正好和她一起吃。 路繁花倒没想这么多,只以为他是习惯将饭带回来吃。 一旁的孙和平和魏疯子却只感觉到了一股恋爱的酸臭味! 昨天老大可是同他们一起在食堂吃的,怎么今天嫂子一来,他就打了饭带回来吃了? 分明是想要跟嫂子两个人单独在一起吃! 这才刚分开一天了,就忍不住想要亲近了? 他们以前怎么不知道老大也没有这么粘人的一面? 啧啧……这结了婚以后啊……就是不一样…… 但是,他们似乎忘了,陈默可不是现在才结婚的。 他和路繁花已经结婚两三年了。 过去,他可没有这样,甚至可以说比人家没结婚的还要不恋家。 他宁可一直呆在部.队里,也不愿意回家。 路繁花哪里知道,就这么一会儿的功夫,身旁的两人已经想了这么多。 她趁着陈默开门,她转身对身旁的孙和平和魏疯子两人道: “本来是要请你们进屋去喝一杯茶的,但现在正是用饭时间,你们也都没有吃,我就不留你们了,你们赶紧先去吃饭吧。” 她虽然没有进过部.队,但也是知道部.队纪律严明的,错过了晚饭时间,只怕两人今晚就得饿肚子了。 她也就不同他们讲那些虚礼了。 说完,她就直接从孙和平的手里接过了自己的包袱: “东西交给我就行了,今天真是谢谢你们了。” “哪里,哪里,那你和老大先忙,我们就不打扰了。” 部.队里本来也多是直来直去的糙汉子,孙和平和魏疯子自然也没有在意什么喝不喝茶的。 他们是受了陈默的嘱托去接路繁花的,现在人平平安安给陈默接回来了,他们的任务也就完成了,当即摆摆手同陈默打了一声招呼就走了。 陈默此时已经打开了门,并且打开了房间里的灯。 陡然看到这明黄的光,路繁花一瞬间还有些不适应。 乡下用的都是煤油灯,也有用蜡烛的,甚少有用电的。 这好像还是她来到这个世界后,第一次见到电灯泡!也是第一次在夜间感受到房间里如此明亮的感觉! 一时间让她有种好像回到了前世的感觉…… 第(3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