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百三十四章 孩儿令-《长命酒师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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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丁醒瞧不穿守宫四兽的异化底细,转而去请教人面虫。

    “五年前我离开时,只把一株飞银参种在药园里,它们是吞参后开始脱胎,到底是什么样的参类能够导致妖族根脚逆转?”

    “我对这种灵参非常陌生,以前肯定没有见过。”人面虫从火山下来后,一直在研究飞银参的来历,但整株灵参都被守宫兽吞吃,它只能去感悟参力凝结的银球,可惜收获甚微。

    “你是洪荒灵根,竟然也有你没有见识过的草木种类?”丁醒颇是无语,洪荒以来不知过去了多少年月,以人面虫的悠久寿命,应该是无所不知才对。

    “我生来就爱犯困,活的是久,但睡的也久,醒来的时候又是醉醺醺,最烦就是听道修行。”人面虫尴尬着说:“所以我知道的事情其实不算多,甚至比不上人教那些小童子。”

    它其实是谦虚了。

    毕竟活的时间足够漫长,它知晓的东西肯定比一般童子多的多,只是飞银参的根脚确实太过独特。

    这真不是它孤陋寡闻。

    它问丁醒说:“当初你种参的时候,有没有截留一些参须?”

    只要让它拿到参躯的一部分进行研究,它自认可以把灵参底细解开。

    丁醒旋即取出一个酒瓶,拔开瓶口,从中摄出一根手指粗细的须体。

    飞银参的参躯非常坚韧,他使用弯月轮斩击好几天,这才截断了一条参须,因为取须较为麻烦,他也担心会损伤参躯,导致参力流逝,所以只收藏了这一根。

    如果他提前得知守宫四兽那么馋嘴,他肯定会多截几条的。

    但有一株已经足够。

    人面虫张口把参须吞入腹中。

    它施法祭炼了一会儿,忽然露出惊诧之态:“奇怪,真是太奇怪了!这灵参竟然能够同化我的本命妖气,如此一来,它岂不是可以改换自身的血脉气息?”

    丁醒听罢颇有些失望,同化妖气可不算什么天赋异禀,一不能拿去攻敌,二不能抵御灾祸,怎么看都是鸡肋呀。

    他忍不住道:“如果是这样的话,那它们脱胎与否,应该是没什么区别了!”

    人面虫的看法却是截然不同:“怎么会没有区别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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