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八百二十三章 广告赞助-《最佳影星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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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联想要求商标特写出现的画面不少于五次,而且不能让联想产品变形为霸天虎,如果变形为汽车人的话,还会适当追加广告费。

    “杰克,与太平洋对岸的厂商的谈判进行的怎么样了?”马修从为《速度与激情4》举行全球首映式时,就有那边的厂商在跟剧组接触,“有确定投资意向的厂商有多少家?”

    大胡子杰克立即回答道,“目前来说有五家,一家奶制品公司,一家男士成衣品牌,一家智能SUV品牌,一家软饮料公司……嗯,还有赞助变形金刚的电脑品牌。”

    他又看了看笔记本,“这五家公司赞助意向强烈,目前剧组还在与他们谈判,如果顺利的话,我们能从他们身上拿到总计超过2000万美元的广告赞助。”

    “在开拍之前完成谈判。”马修对这个数额非常满意,“不要影响到剧组正常拍摄。”

    影片还没有开拍,就能通过广告赞助收回4000万美元投资,这无疑会让他和大卫-埃里森的资金压力小很多。

    马修又提醒道,“对于广告插入的方式,他们必须与剧组协商解决,注意这一点。”

    这五家品牌都是经过剧组考察的,肯定不会进行过于生硬的植入。

    品牌是否有足够知名度,是否是行业中的领军品牌;企业是否同样具备推广实力和营销思路;品牌形象调性与影片理念是否一致,是否和故事契合。

    这是马修选择植入广告品牌的三个原则。

    特别是对待太平洋对岸的金主们,他不会像迈克尔-贝那样没原则没节操,宁愿少收广告赞助费或者放弃对方的广告赞助,也不会像《变形金刚》剧组那样,让广告赞助商直接干预剧组拍摄制作。

    马修今年在太平洋对岸做宣传时,就与那边的一些品牌和广告公司接触过,其实太平洋两岸大部分植入广告的做法都类似。

    很多电影的植入式广告,不是专门的广告公司做,就普通的广告公司,广告公司只需要策划一下,然后就是与剧组方面的角力,插在哪里,插多久,剧组当然要越短越好,广告商肯定要越长越好。

    大品牌们有自己的广告部,能直接进行策划,电影制作方的广告设计永远都是被动的。

    当然,这是那些小剧组和一般的影片。

    换成大导演的大制作,情况自然不一样。

    像《速度与激情5》这样的大制作热门电影,剧组并不缺乏潜在的广告赞助商。

    其实以马修远胜于迈克尔-贝的商业号召力,真要像《变形金刚》剧组那么没节操的话,《速度与激情5》弄到八九千万美元的广告赞助根本不是难事。

    单单太平洋对岸的赞助商,剧组推掉了十多家,特别是一些保健产品,马修严格限制剧组植入。

    这次会议持续了足有一个半小时,从这次会议之后,剧组所有主要演员都要加入剧组,进行排练和一些必要的特技训练。

    会议结束,马修刚要离开,大卫-埃里森叫住了他,明显有事要跟他商谈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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